ISBN/价格: | 978-7-5118-5994-5:CNY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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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语种: | chi jpn jpn |
出版国别: | CN 110000 |
题名责任者项: | 公司法改革/.(日) 上村达男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编译/.陈景善译 |
出版发行项: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
载体形态项: | 11, 405页:;+26cm |
丛编项: |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亚洲卷 |
提要文摘: | 本书是早稻田大学上村教授的专著, 该书严格地批评了日本的企业社会以及公司法学说的现状, 并立足于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构建了贯穿股份公司法理论的新体系。 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至第三部分是本论, 开头部分是序论、结尾部分是补充。在序论的“日本人能否有效运用股份公司? ”中, 上村教授指出: 股份公司法制度是为了有效运用和驾驭“最大级的证券市场”--包括还未购入证券的各个市民阶层在内的流动性比较高的证券市场而生成的, 但迄今为止日本的股份公司, 即使是公开公司, 也基本上未有效运用证券市场制度; 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 是在行政指导的保驾护航下的间接融资, 公司作出经营决策也基于通产省的产业政策 (优先从上而下的行政指导) 等。 |
题名主题: | 公司法 研究 日本 |
中图分类: | D931.322.9 |
个人名称等同: | 上村达男 著 |
个人名称次要: | 陈景善 译 |
个人名称次要: | 刘兴强 主编 |
记录来源: | CN 三新书业 20150623 |